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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 - 一般公告 | 2023-09-01 | 人氣:150

一、依據本區民俗委員會組織章程暨設置獎助學金基金管理要點辦理。

二、申請資格條件:設籍本區6個月以上(112930日為基準日),並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,始具申請資格:

     ()申請人或其父母,其中1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。

     ()單親家庭(失怙或失恃,非父母離異)。

     ()家境清寒(社會局列冊第0類或第1234類低收入戶)。

三、經校內初審後推薦2名符合資格申請之學生,於1120930日前備妥相關必要文件,郵寄至區公所,始完成申請作  業。

四、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20923日前備妥相關必要文件洽註冊組羅老師。29323875#5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