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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組 - 一般公告 | 2023-05-19 | 人氣:119
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22401907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係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,並鼓 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,落實學習社會之發 展。惠請本市各級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 者,受推薦者資格如下:

(一)年滿18歲以上未具學籍,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, 發展個人生涯,力求自我實現,足為學習表率者。

(二)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,因應社會變遷,善用學習資源, 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,具有卓著績效者。

(三)為擴大推動終身學習理念,並秉持公平原則,曾獲全國 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,不可重複報名。

三、貴機關學校如有推薦名單,請依實施計畫附表1「資料檢核 表」所列收件項目、規格及份數,於112年6月9日(星期 五)前將報名表等相關資料(含光碟)函報本局(以郵戳 為憑,請註明「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」,逾期恕 不受理),本局將依本案選拔標準及縣市推薦名額(至多5 名)進行初審作業,再函送教育部承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 教育館辦理複審事宜。

四、為利本局辦理初審以依限提報本市初審推薦名單,各單位 之推薦資料送達本局後,如經本局通知所送推薦資料未詳 盡,請協助配合依限補件,倘未依限完成補正者,恕不受 理。

五、實施計畫電子檔請至「教育部全球資訊網/認識教育部/ 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資料下載」下載。

六、檢送教育部原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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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教育部 112 年度「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」實施計畫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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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教育部 112 年度「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」公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