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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組 - 教師研習 | 2022-05-30 | 人氣:137

說明: 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25日新北教工環字第 1110974318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,並依「環境教育人 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15條第1項規定:「環境教育人員除 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,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 年,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;每次展延之有效 期限為5年」。 三、旨揭研習說明如下:

(一)研習時間:111年7月7日(星期四)至7月8日(星期五)。

(二)研習地點:線上即時遠距教學(Google Meet會議室代碼 另行通知)。

(三)研習對象與錄取人數: 1、新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 認證者優先錄取。 2、如有餘額,開放其他各縣市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 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至多20人。 3、本研習總人數不超過70人;同一學校至多錄取1人,但 如有餘額則同一學校可錄取多人、並依報名先後順序 錄取至額滿為止。不接受臨時報名。 4、本研習非一般研習,故需於報名時上傳環境教育人員 認證證書為憑;凡報名時未上傳、且未依承辦人所定 期限補寄送者,均視為資格不符、一律不予錄取。 (若未曾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請參加「環境教育 人員認證研習」;若曾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、但有 效期限已過,請向發證機關申請「再認證」。)

(四)請於111年5月30日(星期一)凌晨0時至6月17日(星期五) 深夜24時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http://www. sdec.ntpc.edu.tw/報名。錄取人員將另行以E-mail通知 及公告於教師研習系統;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
(五)其他說明: 1、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;另為確保研習品質,本研習按 節查核出席情形、依Google Meet Attendance外掛程 式紀錄上線時間、據以核發研習時數。 2、同意學員研習當日依實核予公假(課務自理)或差假登 記。

(六)簡章公告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。若對本研習有任何疑問,請洽承辦人招彥甫辦事員,電話 (02)26100305分機33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