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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組 - 防疫專區 | 2021-10-29 | 人氣:231

【110年10月20日北市教體字第1103095872號】依據教育部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教育局110年10月20日新聞稿

1.室外體育課程實施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可免戴口罩,停止運動後應即戴上口罩。

2.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時,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可免戴口罩,拍照結束應即戴上口罩。

3. 音樂課程之吹奏類器應使用專屬樂器(吹嘴),不得共用,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,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課程結束後,仍應戴口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