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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A號函,請全體市民眾持續落實遵循,協力嚴守社區防線,並確實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強化COVID-19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。
本校業依規定全面停止校園對外開放,請社區民眾配合,以免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