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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組 - 一般公告 | 2017-06-05 | 人氣:524

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為推動原住民文化藝術之發展、鼓勵舉辦原住
民民俗文化及社會教育活動,特訂定本要點;補助對象包含本市立案原
住民社團、國內合法立案原住民社團於本市辦理活動者及本市各機關、
學校或民間團體等辦理原住民族語教育及師資培訓、原住民青少年文化
生活教育及原住民親職教育等活動,以推動及維護原住民文化。

本案相關資料請逕上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/為民服務/原住民團
體(相關網址:http://www.ipc.gov.taipei/ct.asp?xItem=1151116&
ctNode=39825&mp=121041)項下參閱。